2007年2月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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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更重质量监督更重实效
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
本报记者 蔡亮

  昨天下午,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向大会作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。报告指出,常委会根据省委建设“法治浙江”的重大决策,及时作出了建设“法治浙江”的决议,并按照建设“法治浙江”的总体要求,充分发挥常委会在立法、监督等方面的职能,有力推动了我省民主法治建设。
  报告还对今年的立法、监督工作提出了目标。
  
  关键词:立法
  立法是建设“法治浙江”的重要前提。一年来,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,坚持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着力点,共制订地方性法规15件,立法质量又有新的提高。
  推动新农村建设方面,《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》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,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。
  在推动“平安浙江”建设方面,出台了《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条例》、《燃气管理条例》等,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,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,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  在生态省建设方面,有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、《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》出台,加强了环境保护。
  《预防职务犯罪条例》的出台,促进了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法制建设。
  此外,常委会还制订了《代表议案处理办法》、《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》、《艾滋病防治条例》等法规,修改了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》,初审了“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”、《防汛防台抗旱条例》等草案,批准了杭州和宁波两市报批的法规17件,并做好《反垄断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。
  今年,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,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。
  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,着力加强发展民主政治、保障公民权利、推进社会事业、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,发挥地方立法表达、平衡、调整社会利益的作用,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。
  
  关键词:监督
  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总体工作布局,紧紧围绕“十一五”规划的实施,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,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。
  一年来,常委会听取和审议“一府两院”专项工作报告数量有所增加,监督实效有了明显提高。
 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关于“规范执法行为、促进执法公正”专项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,要求两院以突出问题的整改为重点,制定措施,认真落实省高院“三项承诺”,严格规范省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,切实加强司法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,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公正执法。
 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。常委会加强了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。
  去年,常委会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,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,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和执法检查组有关报告,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,并把执法检查和立法相结合。通过检查,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和法制建设。
  受常委会委托,教科文卫、农业和环境保护等委员会还开展了各类相关的执法检查,对相关法律法规在我省贯彻实施和政府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 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,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。去年常委会修订了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,并对2005年报备案的政府规章和办法提出了审查意见,督促省政府对有关规章进行了修改。
  今年,常委会将认真实施《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》,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。
  常委会将把关系改革开放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、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,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、执法检查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,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监督。